五行相生相克原理?
相生,即相互资生、相互助长。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生关系常表述为“生我”和“我生”,前者为“我”的“母”,后者为“我”的“子”,故相生关系又称母子关系。如木生火,则木为火之母,火为木之子。
相克,即相互制约、相互克制。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相克关系也常表述为“克我”和“我克”,前者为“我”的“所不胜”,后者为“我”的“所胜”,“所胜”和“所不胜”原出于兵家,表达的正是相互制约关系。如木克土,则木为土之“所胜”,土为木之“所不胜”。
五行相生相克关系十分复杂,在同一时间,土可生金,同时又被木克。从长时段考虑,木生火,火又克金;金生水,水又克火。
相生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事物就无法发生和持续;没有克,事物无所约束,就会失控。因此,相生相克构成了五行之间相互资生、相互制约的动态平衡关系,这种动态平衡被称之为“五行制化”。
由于相生和相克是两个不同的作用方向,所以除了相生和相克之外,还有“相侮”和“相乘”两个概念:如果相克太过以至失控就形成相侮;按五行的正常相克方向,子病及母为夺母,母病及子为夺子;反克(即反侮)为所不胜(即受侮),因克(即去克)为所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