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哪里可以取?
一、提取申请材料 职工提供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单位经办人应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柜台提取业务办理承诺书》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以及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提取手续办理 业务受理人员审核职工的提取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提取条件,并录入相关信息,在中心信息库中进行核对后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符合提取条件的,业务受理人员应通过中心的计算机系统为职工办理提取转账确认手续,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款项转入职工个人银行账户内。
三、提取注意事项 所有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交经办机构留存;
② 在上述第(一)项材料齐全情况下,经审核无误,即可办理。需办理担保手续的,到担保公司办理质押或抵押等担保手续。担保方式依中心与商业银行签订的协议为主。
③ 不准许委托他人办理。
④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提取等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各类表格请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中心下载。